请经办人按以下相关条件提供证件办:
1、非丧属查询。公安部门、检察院、法院、国安局等机关办案查询某死者火化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时,请前来查询人员出具单位介绍信和出示警官证、检察官证、法官证,并填写《成都市东郊殡仪馆遗体火化档案查询申请表》(业务科领取),方可提供查询事宜。可以提供相关记录,并在记录复印件上作相关文字说明,复印件加盖业务科鲜章。不能出具火化证明。
2、经办丧属前来查询、补办火化证。查询电脑记录或相关登记记录,确定办理火化手续时的经办家属。若前来查询、补火化证的是原经办家属,请查询人出示身份证明,并填写《成都市东郊殡仪馆遗体火化档案查询申请表》(业务科领取),核实无误后,为丧属出具手写或打印《遗体火化证明》(样式附后),加盖业务科鲜章后交家属。作好查询、补证登记记录,并将身份证明复印留馆保存。
3、非经办丧属前来查询、补办火化证。查询电脑记录,确定办理火化手续时的经办家属。请查询人提供原经办家属的委托书、能证明查询人与死者及原经办丧属的关系证件或证明(查询人可手写书面声明)、查询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原经办丧属身份证复印件。核实无误后,请查询人填写填写《成都市东郊殡仪馆遗体火化档案查询申请表》(业务科领取),业务科为查询人出具手写或打印文本《遗体火化证明》(样式附后),加盖业务科鲜章后交查询人。作好查询、补证登记记录,将查询丧属身份证复印件与以上所有材料一并留馆存档。
补办证明样式:
遗体火化证明
死者姓名: X X X 性别: 终年: 岁,户籍所在地: ,于 年 月 日在我馆火化。
特此证明!
相关申明:遗体火化当日我馆已出具该死者的《遗体火化证》,并交由家属保管。 现X X X 家属向我馆说明其《遗体火化证》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(原因),在提供相关关系证明材料,并提出书面申请后,我馆为其出具此文字材料,若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我馆无关。
成都市东郊殡仪馆
年 月 日